部分地区进出口、暂时进口、复出口、过境、转运集装箱装卸服务价格较54号文规定价格上涨10%左右。
交通运输部刚刚发布第39/2023号通知,公布越南海港引航服务、使用桥梁、码头、系泊浮标的服务、集装箱装卸服务和拖车服务的价格框架。
39/2023号文规定的港口集装箱装卸服务价格较54/2018号文在部分地区, 特别是深水港有所调整。 新通知自2024年2月15日起生效,取代54/2018号通知。
根据新通知,国内集装箱装卸服务价格与现行规定相比没有变化。 据此,20英尺国内集装箱装卸服务费用为260,000 – 427,000越南盾,40英尺集装箱为439,000 – 627,000越南盾; 658,000 – 99,000 越南盾/超过 40 英尺的货物集装箱。
新通知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部分地区进出口、暂时进口、复出口、过境、转运集装箱装卸服务价格调整,涨幅在10%左右。 54号文规定的价格。
通常,I区进口、出口、暂时进口和复出口集装箱的装卸价格为36-53美元/20英尺集装箱和55-81美元/40英尺集装箱载货; 三区集装箱装卸价格为45-53美元/20英尺集装箱、68-81美元/40英尺集装箱; 5号海港组的集装箱装卸价格为23-27美元/20英尺集装箱和34-41美元/40英尺集装箱。
特别是,Lach Huyen 和 Cai Mep – Thi Vai 两个深水海港实行单独的价格框架。 具体来说,进口、出口、暂时进口和复出口集装箱从船舶(驳船)到港口堆场装卸的价格范围为57-66美元/20英尺集装箱带货; 85-97美元/40英尺集装箱,40英尺以上集装箱,装卸价格为94-108美元/集装箱。 对于过境和转运的集装箱,装卸价格范围为34-40美元/20英尺集装箱和51-58美元/40英尺集装箱带货。
超大超载货物集装箱、含有危险品的集装箱、有特殊装卸、保存要求而产生额外费用的集装箱的装卸服务价格,适用价格范围不超过规定价位的150%。
海港企业须增设专用设备支持货物装卸的,其所产生的设备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II区港口和湄公河三角洲地区港口新开集装箱航线,允许港口企业在期限内适用相当于规定价格框架80%的集装箱装卸服务价格框架,自实施之日起3年。新航线正式开通。
通知还指出,价格形成因素变化可能导致海港服务价格低于《通知》规定价格档次的最低价格或高于最高价格的情况。将它们发送给越南海事局。 越南海事局负责对价格方案材料进行评审、报告,并提请交通运输部审议决定。
文章来源: diendandoanhnghiep